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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信息
学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曹妃甸新城行知路25号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代码:14601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招生计划:以生源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学院概况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601) 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学校坐落于“环渤海、环京津”核心区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校园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濒临大海(距海岸2000米),距高铁站3公里,在北京、天津一小时交通圈内,拥有“北京出海口,首都新空间”的区位优势。学校拥有一支具有创新精神、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自有教师695人。
学校面向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办学,设有护理健康学院、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管理学院、体育与艺术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等六个二级学院及思政教学部、基础教学部等教学单位。现有专业64个,专业设置涵盖机电工程、护理健康、人工智能、管理服务、体育、艺术等方向。
学校是“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养老护理员省级培训基地”、“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基地”。与北京大学联合开展“慢性病患者健康状况监测与智能管理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名专家共建“数字工匠”工作室;与首钢集团、中国石油冀东油田、京东、中航工业、神州高铁、医护家、西日本良友等多家国内外优质企业深度共建品牌专业,并通过订单培养、校企合作等方式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实践环境和可靠的就业渠道。
三、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四、招生条件
1. 取得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录取遵循专业优先原则,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视情况进行调整;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三科成绩均相同时,全部录取;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三科成绩均相同时,全部录取。
4.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5.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及投档政策。
6.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单独组织校考。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录取过程中,我校认可(或执行)各省投档规则,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省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省艺术统考成绩相同考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文综(理 综)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我校在提档和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均认可各省的优惠加分政策。
7.2023年我校对口类招生条件,按照生源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8.入学复查内容: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9.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五、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学生公寓住宿分为两个标准,七人间1900元/年,六人间2300元/年
七、奖学、助学办法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八、附则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2.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电话:0315-5331111;0315-5331136
联系人:王老师18910572222(微信同号)
咨询QQ:718425532;258834712
传真:0315-5331135
网址:www.cct.edu.cn
邮编:06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