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 中央宣传部授予万步炎“时代楷模”称...
- 新职业教育法5月1日起施行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四个聚力”做...
- 4月高考热点: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 全国各地各校守正创新办好思想政治理...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春献礼二...
- 教育部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2022年“...
- 教育部:推动中职向“就业与升学并重...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 机...
- 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9月...
- 协力构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新局面 ...
- 多地发布最新“双一流”建设成效
- 中国培养一流科学家为何不太成功?
- 新一轮双一流名单即将出炉,广东或成...
- 北京大学2022年“数学英才班”招生简章...
- 陕西省扎实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 新疆的人口发展白皮书:每10万人中有...
- 北京大学2022年“数学英才班”招生简章...
- 着力打造马克思主义学院高素质教师队...
- 完善顶层设计、加大财政投入、促进产...
- 新疆的人口发展白皮书:每10万人中有...
- 二轮双一流评选要求变化大,“三大一...
- 重磅!教育部发布艺考改革最新政策,...
- 2022年空军招飞启动 高考成绩须达规定...
- 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设计学类专...
- 山东:关于做好2021年成人高考部分考生...
- 高考综合改革七年:一人一课表,“同...
- 自考生请注意!202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准...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
- 第57届高博会工作推进会在南昌召开
- 福建:关于齐心协力全面扎实做好防疫...
- 浙江:党史学习教育之【专项督导】省...
- 甘肃:高考综合改革50问详解
- 山东:2021年成人高考报名缴费时间提醒...
- 学校乱收费,家长可投诉!云南开展教...
- 吉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实录
- 一流大学新生都来自哪些高中?
- 2021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温馨提...
- 福建:2021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延...
- 福建: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军训、...
- 浙江:今起,本月参加这两项全国性考...
- 上海:额度上调!4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 2021年“高校招考服务进高中”活动正式...
- 定了!2021新高考政策落地,14个省将采...
- 又有一批优质教育资源签约落户海南!...
- 关于开展“我为教育考试十四五规划提...
- 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鲁春来豫调研交流...
- 青海:关于2020年成人高考、下半年自学...
- 吉林:关于2020年10月份自学考试相关科...
- 山东: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
- 江西: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
- 安徽: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视察我省...
- 江苏: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考考后提醒
- 江西:刘雪平赴鹰潭检查2020年普通高校...
- 福建: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西...
- 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高...
- 吉林:集中采访吉林省国家保密局
- 云南:2020年高考防疫注意事项考生告知...
- 贵州:前行吧,少年!——致贵州省20...
- 海南: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海南省自学...
- 湖北:关于近期我省教育考试安排的通...
- 河南:我省召开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 江西:致全省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及家长...
- 江西:全省2020年普通高考考务工作培训...
- 安徽:召开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
- 吉林:关于办理2020年6月自学考试毕业...
- 云南:6月2日开始报名││2020年基础教...
- 四川:教育部放大招上了热搜!这些专...
- 河南:教育部再放大招!第二学士学位...
- 山西:声明
- 安徽:情况通报
- 山西:代表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
- 湖北:教育部银龄讲学计划2020—2021学...
- 江西:我省5所学校荣获“全国家庭教育...
- 河南:考生注意!6月份这些考试取消,...
- 云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
- 海南:教育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
- 黑龙江:省教育厅迅速行动 认真学习领...
- 河南:途径河南!5天内辗转4省5地,这...
- 海南: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学复课...
- 四川:就近入学,致学区房价格暴涨?...
- 黑龙江:95.32%的县(市、区)通过国家...
- 河南:这个省辖市校外培训机构可以复...
- 河南:关于各级各类学校复学复课时间...
- 山东:8市各学段复学复课时间确定
- 杭州:三位一体招生院校名单出炉!报...
- 山东:各学段复学复课时间确定!
- 四川:定了!我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
- 海南:2020年海南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 河南:教育部:这些校外培训机构可优...
- 甘肃:雷江红深入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指...
- 四川:川渝大学生的福利来了!四川12...
- 2020年中国非双一流大学名单!中等生也...
- 嘉兴:【自考】上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至...
- 杭州:2020年上半年杭州市自学考试免考...
- 河南:实施“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
- 四川:速看!我省这些高校已公布开学...
- 四川:免学费、住宿费+各种补贴!我省...
- 福建:兰州理工大学5月9日起分期分批...
- 福建:2020自然指数发布 华南理工大学...
- 北京: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
- 甘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
- 2019山东“专升本”报名攻略已出 (内...
- 山东:关于网友微博“疑山东编导艺考...
- 山东:关于网友“疑山东编导艺考联考...
- 空缺近11个月 山东财经大学迎来新校长...
- 江苏省2019年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 深圳建中科院深圳理工大学 未来将投1...
- 河北: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理程...
-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
- 贵州:划定2017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
- 2017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
- 2017年川渝高中生招飞复选检测安排
- 报考高水平艺术团前先问自己4个问题
- 高水平艺术团报考流程
- 化学:变来变去的学问
- 3月高考热点:保送生资格名单公示、自...
- 教育部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划重点”...
河北体育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河北体育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依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河北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河北体育学院,学校代码为11236。办学层次为本科,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现有学府路、正定新区两个校区,学府路校区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82号,正定新区校区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正定新区恒阳路61号。
1984年4月,河北体育学院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在河北师范学院体育系整建制基础上筹建并开始招生。1985年由原国家教委正式批准建院,隶属于河北省体育局,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本科普通高等体育院校,学校设有13个教学单位,16个本科专业。现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河北省的有关文件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设立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制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考试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整个过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五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河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 体检工作及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结果为准,学院不预留计划。体育单招不列分省计划。
第五章 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领导下,在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原则及办法如下:
1、普通类:
普通类专业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执行河北省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依次比对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择优录取。
2、体育类:
普招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冰雪运动、体能训练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执行河北省体育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的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单招类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对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以分项目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照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0.3+体育专项成绩×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面向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养】:专业成绩使用河北体育学院校考成绩。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执行河北省体育类投档规则,依据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的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择优录取。
3、艺术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际联合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的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舞蹈表演专业【面向民族民间舞培养】: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的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舞蹈表演专业【面向健美操培养】、舞蹈表演专业【面向体育舞蹈培养】:专业成绩使用河北体育学院专业校考成绩。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执行河北省艺术类投档规则,依据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的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符合免试入学、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学院不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
第十条 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运动康复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其他专业不限制选考科目。
第十一条 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院的公共外语课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
第十三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生住宿费标准为500元/年。
第十四条 奖助学措施: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设有学生奖学金制度、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建立了完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含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政策)。为应征入伍学生按照国家政策减免学费,对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发放助学金等。
第七章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体育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体育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82号
邮政编码:050041
咨询电话:(0311)89849188 85337585(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hepe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xx.hepec.edu.cn
咨询邮箱:zsb@hepec.edu.cn
第九章 招生监督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十公开”的要求,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11)85337562。
第十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北体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本章程与国家新出台有关政策和规定有不一致之处,则以国家新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