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 中央宣传部授予万步炎“时代楷模”称...
- 新职业教育法5月1日起施行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四个聚力”做...
- 4月高考热点: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 全国各地各校守正创新办好思想政治理...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春献礼二...
- 教育部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2022年“...
- 教育部:推动中职向“就业与升学并重...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 机...
- 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9月...
- 协力构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新局面 ...
- 多地发布最新“双一流”建设成效
- 中国培养一流科学家为何不太成功?
- 新一轮双一流名单即将出炉,广东或成...
- 北京大学2022年“数学英才班”招生简章...
- 陕西省扎实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 新疆的人口发展白皮书:每10万人中有...
- 北京大学2022年“数学英才班”招生简章...
- 着力打造马克思主义学院高素质教师队...
- 完善顶层设计、加大财政投入、促进产...
- 新疆的人口发展白皮书:每10万人中有...
- 二轮双一流评选要求变化大,“三大一...
- 重磅!教育部发布艺考改革最新政策,...
- 2022年空军招飞启动 高考成绩须达规定...
- 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设计学类专...
- 山东:关于做好2021年成人高考部分考生...
- 高考综合改革七年:一人一课表,“同...
- 自考生请注意!202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准...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
- 第57届高博会工作推进会在南昌召开
- 福建:关于齐心协力全面扎实做好防疫...
- 浙江:党史学习教育之【专项督导】省...
- 甘肃:高考综合改革50问详解
- 山东:2021年成人高考报名缴费时间提醒...
- 学校乱收费,家长可投诉!云南开展教...
- 吉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实录
- 一流大学新生都来自哪些高中?
- 2021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温馨提...
- 福建:2021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延...
- 福建: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军训、...
- 浙江:今起,本月参加这两项全国性考...
- 上海:额度上调!4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 2021年“高校招考服务进高中”活动正式...
- 定了!2021新高考政策落地,14个省将采...
- 又有一批优质教育资源签约落户海南!...
- 关于开展“我为教育考试十四五规划提...
- 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鲁春来豫调研交流...
- 青海:关于2020年成人高考、下半年自学...
- 吉林:关于2020年10月份自学考试相关科...
- 山东: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
- 江西: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
- 安徽: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视察我省...
- 江苏: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考考后提醒
- 江西:刘雪平赴鹰潭检查2020年普通高校...
- 福建: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西...
- 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高...
- 吉林:集中采访吉林省国家保密局
- 云南:2020年高考防疫注意事项考生告知...
- 贵州:前行吧,少年!——致贵州省20...
- 海南: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海南省自学...
- 湖北:关于近期我省教育考试安排的通...
- 河南:我省召开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 江西:致全省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及家长...
- 江西:全省2020年普通高考考务工作培训...
- 安徽:召开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
- 吉林:关于办理2020年6月自学考试毕业...
- 云南:6月2日开始报名││2020年基础教...
- 四川:教育部放大招上了热搜!这些专...
- 河南:教育部再放大招!第二学士学位...
- 山西:声明
- 安徽:情况通报
- 山西:代表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
- 湖北:教育部银龄讲学计划2020—2021学...
- 江西:我省5所学校荣获“全国家庭教育...
- 河南:考生注意!6月份这些考试取消,...
- 云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
- 海南:教育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
- 黑龙江:省教育厅迅速行动 认真学习领...
- 河南:途径河南!5天内辗转4省5地,这...
- 海南: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学复课...
- 四川:就近入学,致学区房价格暴涨?...
- 黑龙江:95.32%的县(市、区)通过国家...
- 河南:这个省辖市校外培训机构可以复...
- 河南:关于各级各类学校复学复课时间...
- 山东:8市各学段复学复课时间确定
- 杭州:三位一体招生院校名单出炉!报...
- 山东:各学段复学复课时间确定!
- 四川:定了!我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
- 海南:2020年海南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 河南:教育部:这些校外培训机构可优...
- 甘肃:雷江红深入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指...
- 四川:川渝大学生的福利来了!四川12...
- 2020年中国非双一流大学名单!中等生也...
- 嘉兴:【自考】上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至...
- 杭州:2020年上半年杭州市自学考试免考...
- 河南:实施“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
- 四川:速看!我省这些高校已公布开学...
- 四川:免学费、住宿费+各种补贴!我省...
- 福建:兰州理工大学5月9日起分期分批...
- 福建:2020自然指数发布 华南理工大学...
- 北京: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
- 甘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
- 2019山东“专升本”报名攻略已出 (内...
- 山东:关于网友微博“疑山东编导艺考...
- 山东:关于网友“疑山东编导艺考联考...
- 空缺近11个月 山东财经大学迎来新校长...
- 江苏省2019年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 深圳建中科院深圳理工大学 未来将投1...
- 河北: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理程...
-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
- 贵州:划定2017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
- 2017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
- 2017年川渝高中生招飞复选检测安排
- 报考高水平艺术团前先问自己4个问题
- 高水平艺术团报考流程
- 化学:变来变去的学问
- 3月高考热点:保送生资格名单公示、自...
- 教育部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划重点”...
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海洋和水产学科优势显著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旨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强烈的生物科学专业兴趣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符合专业招生体检要求,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期间获得全国中学生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校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生物科学专业,拟面向招生的省(区、市)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具体分省招生计划数见报名系统。
招生专业 | 非高考改革省份招生科类 |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
“3+3”模式 | “3+1+2”模式 | |||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
生物科学 | 理工类 | 物理和化学 | 物理 | 化学 |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于2022年4月7日至28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3),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学校数量限定为1所,不可兼报其他高校。
(二)入围校考办法
1.考生需于6月10日至20日在报名系统内对参加强基计划招生考试的意愿进行确认并签订承诺书,确认不参加考试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者,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
2.入围校考名单将于6月下旬确定:
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不低于2022年所在省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线上40分(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满分*40/750,四舍五入折算后确定),学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部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
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2022年所在省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直接获得入围学校考核资格。
(三)学校考核
学校拟于7月4日前举行考核,考核包括面试和体质测试两部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面试:着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专业志向以及兴趣特长,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组织专家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有关规定将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参考材料使用。
2.体质测试: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原则上均须参加体质测试。测试内容包含:BMI体重指数(测试身高和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将视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如有变动,届时会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构成:学校考核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15%+高考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实施“本硕博”衔接式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前3年主要进行通识教育、学科教育和科研训练,达到学业标准的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中间2年,主要开展研究生专业教育和科学研究;后4年为博士培养阶段,期间含有1年国际合作培养经历。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专业将分别在本科阶段一、二年级末对学生进行动态调整,不适合强基计划培养模式的学生转出班级,进入普通班继续学习。同时,通过有关程序,在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中选拔成绩优异、科研能力表现突出的学生补充进入强基计划。
本科阶段三年级末,经考核认定不具备强基计划培养潜质的学生,分流至普通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其他学生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最新相关政策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
在研究生阶段第二学年,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经专家工作组考核未通过的学生退出“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按照普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进行培养。
(三)其他激励机制
1.结合教育部有关政策,通过校内“本硕博”衔接机制,畅通学生成长发展通道;结合国家公派出国政策支持,优先选拔强基计划学生出国完成博士学位。
2.设立“强基”专项奖学金,奖励在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设立“出国(境)访学奖学金”,支持学生赴国(境)外短期访学(课程学习)、国(境)外短期科学研究或科研训练,参加国(境)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国(境)外高水平暑期学校。
3.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学生成长情况。建立毕业生信息反馈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信息和反馈信息持续改进学生培养工作;依托学校专业评估、学生学习体验调查、教学督导、课程评估和教师帮扶等机制,实现学生培养工作的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
4.学校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广大教师投入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荣誉感。具体包括:对强基计划选聘的师资在课酬、绩效等方面单独制定政策,在评奖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倾斜,激励教师在授课、教学改革、教材编写、学生学业指导、科研训练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换专业学习。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监察处,邮政编码:266100,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七、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邮编:266100
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
传真:0532-66782478
电邮:ouczsb@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ouc_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