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 中央宣传部授予万步炎“时代楷模”称...
- 新职业教育法5月1日起施行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四个聚力”做...
- 4月高考热点: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 全国各地各校守正创新办好思想政治理...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春献礼二...
- 教育部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2022年“...
- 教育部:推动中职向“就业与升学并重...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 机...
- 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9月...
- 协力构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新局面 ...
- 多地发布最新“双一流”建设成效
- 中国培养一流科学家为何不太成功?
- 新一轮双一流名单即将出炉,广东或成...
- 北京大学2022年“数学英才班”招生简章...
- 陕西省扎实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 新疆的人口发展白皮书:每10万人中有...
- 北京大学2022年“数学英才班”招生简章...
- 着力打造马克思主义学院高素质教师队...
- 完善顶层设计、加大财政投入、促进产...
- 新疆的人口发展白皮书:每10万人中有...
- 二轮双一流评选要求变化大,“三大一...
- 重磅!教育部发布艺考改革最新政策,...
- 2022年空军招飞启动 高考成绩须达规定...
- 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设计学类专...
- 山东:关于做好2021年成人高考部分考生...
- 高考综合改革七年:一人一课表,“同...
- 自考生请注意!202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准...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
- 第57届高博会工作推进会在南昌召开
- 福建:关于齐心协力全面扎实做好防疫...
- 浙江:党史学习教育之【专项督导】省...
- 甘肃:高考综合改革50问详解
- 山东:2021年成人高考报名缴费时间提醒...
- 学校乱收费,家长可投诉!云南开展教...
- 吉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实录
- 一流大学新生都来自哪些高中?
- 2021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温馨提...
- 福建:2021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延...
- 福建: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军训、...
- 浙江:今起,本月参加这两项全国性考...
- 上海:额度上调!4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 2021年“高校招考服务进高中”活动正式...
- 定了!2021新高考政策落地,14个省将采...
- 又有一批优质教育资源签约落户海南!...
- 关于开展“我为教育考试十四五规划提...
- 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鲁春来豫调研交流...
- 青海:关于2020年成人高考、下半年自学...
- 吉林:关于2020年10月份自学考试相关科...
- 山东: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
- 江西: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
- 安徽: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视察我省...
- 江苏: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考考后提醒
- 江西:刘雪平赴鹰潭检查2020年普通高校...
- 福建: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西...
- 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高...
- 吉林:集中采访吉林省国家保密局
- 云南:2020年高考防疫注意事项考生告知...
- 贵州:前行吧,少年!——致贵州省20...
- 海南: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海南省自学...
- 湖北:关于近期我省教育考试安排的通...
- 河南:我省召开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 江西:致全省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及家长...
- 江西:全省2020年普通高考考务工作培训...
- 安徽:召开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
- 吉林:关于办理2020年6月自学考试毕业...
- 云南:6月2日开始报名││2020年基础教...
- 四川:教育部放大招上了热搜!这些专...
- 河南:教育部再放大招!第二学士学位...
- 山西:声明
- 安徽:情况通报
- 山西:代表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
- 湖北:教育部银龄讲学计划2020—2021学...
- 江西:我省5所学校荣获“全国家庭教育...
- 河南:考生注意!6月份这些考试取消,...
- 云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
- 海南:教育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
- 黑龙江:省教育厅迅速行动 认真学习领...
- 河南:途径河南!5天内辗转4省5地,这...
- 海南: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学复课...
- 四川:就近入学,致学区房价格暴涨?...
- 黑龙江:95.32%的县(市、区)通过国家...
- 河南:这个省辖市校外培训机构可以复...
- 河南:关于各级各类学校复学复课时间...
- 山东:8市各学段复学复课时间确定
- 杭州:三位一体招生院校名单出炉!报...
- 山东:各学段复学复课时间确定!
- 四川:定了!我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
- 海南:2020年海南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 河南:教育部:这些校外培训机构可优...
- 甘肃:雷江红深入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指...
- 四川:川渝大学生的福利来了!四川12...
- 2020年中国非双一流大学名单!中等生也...
- 嘉兴:【自考】上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至...
- 杭州:2020年上半年杭州市自学考试免考...
- 河南:实施“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
- 四川:速看!我省这些高校已公布开学...
- 四川:免学费、住宿费+各种补贴!我省...
- 福建:兰州理工大学5月9日起分期分批...
- 福建:2020自然指数发布 华南理工大学...
- 北京: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
- 甘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
- 2019山东“专升本”报名攻略已出 (内...
- 山东:关于网友微博“疑山东编导艺考...
- 山东:关于网友“疑山东编导艺考联考...
- 空缺近11个月 山东财经大学迎来新校长...
- 江苏省2019年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 深圳建中科院深圳理工大学 未来将投1...
- 河北: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理程...
-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
- 贵州:划定2017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
- 2017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
- 2017年川渝高中生招飞复选检测安排
- 报考高水平艺术团前先问自己4个问题
- 高水平艺术团报考流程
- 化学:变来变去的学问
- 3月高考热点:保送生资格名单公示、自...
- 教育部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划重点”...
中国农业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的青年学生进行本硕博衔接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领导机构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该类考生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二等奖及以上。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2年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招收专业为:生物科学、生物育种科学(含植物育种、动物育种两个方向),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理工类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需满足以下要求:
招生专业名称 | 选考科目要求 | |
“3+3”模式省份 | “3+1+2”模式省份 | |
生物科学 | 物理、化学、生物任选一门 | 首选科目:物理 再选科目:化学或生物任选一门 |
生物育种科学 |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省(区、市)招生。分省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0日-4月3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19),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我校强基计划不得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环节
报名考生于6月10日-6月20日登录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校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围学校考核测试资格,高考成绩公布后不得参加我校强基计划的考核。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计入诚信档案。
(四)入围校考办法
6月27日前,我校在确认参加校考的考生范围内公布入围高校考核名单。对于第一类考生,须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全投);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即可入围学校考核。
(五)高校考核方式
7月1日-7月2日进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生物、物理、化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能力。笔试满分为50分。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学潜质等方面,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参考材料。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满分为50分。
3.体质测试: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学生因病或残疾向学校申请免予体质测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4.学校考核成绩折算办法
高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85%+高校考核成绩×(当地高考满分值/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将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物理、化学、生物三科中最高成绩作为理科综合的成绩。同等情况下根据体质测试结果优先录取。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区分专业),予以录取(不占所在省份强基计划招生计划)。
中国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五、培养方案
依托于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的师资力量,从本科开始实行导师制、小班化、本硕博衔接培养,单独制定培养方案。
(一)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学生采用“3+5”培养模式。本科专业培养和研究生培养打通,从本科第四学年起开始选修研究生课程,同时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研究生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探索学科交叉培养,根据学生所选研究方向,达到毕业要求者获得相应学科学位。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大一学年末起进行动态调整,淘汰考核不合格者,同时从相近专业择优补录。大三学年末进行综合考核,未通过的学生退出强基计划,转入至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普通班学习。
(三)激励机制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在读阶段开展自主科研创新项目、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等活动。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入选强基计划的学生,研究生阶段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生联合培养计划。
(四)育人制度
构建“1+X”协同育人制度,聘请相关领域内的院士等知名学者为导师队伍,从思想引领、专业启发、学业指导等各方面给予全面指导,并创造条件使学生尽早进入导师的实验室和科研教学团队,参加科研训练。
六、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调整专业,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中国农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
邮编:100083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37682
招生咨询邮箱:zsb@cau.edu.cn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jwzs.cau.edu.cn/
中国农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2736994,举报电子邮箱:jubao@ca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九、本简章由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